之前電視版「痞子英雄」收視率很好,也造成話題,但我一直沒去看,因為沒有喜歡仔仔、也沒有喜歡趙又廷,更沒緣份的是,每次我轉電視轉到時,都會看到很頹廢的警察(仔仔)、或是衝動不用腦筋的警察(趙又廷),所以一直都不會想看。
等到電影版出來,想說還是看一下,知道到底在說什麼也好,結果一看之後才覺得:國片真的要加油啊!先不說動作場景沒有好萊塢精彩,礙於經費和技術,這個部份我能理解也能接受,但劇情很不合理、有違常情,這就很難看下去了,所以趁著要煮晚餐,我就沒繼續看下去了,雖然爸爸後來叫我可以看完,但我覺得要停損,已經輸了租片的錢,不要又浪費看片的時間唄!
我覺得人喜歡的戲劇角色應該會投射自己的個性,例如我喜歡CSI犯罪現場邁阿密中的男主角,因為他很淡定,而且有仇必報,他並不是那麼正義的警察,但他會用他的方式讓正義彰顯,這就是觀眾喜歡看到「大快人心」的部分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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