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阿姨打電話來提醒我,清明節記得要去拜爸,我才突然意識到,差點就忘了。
跟阿姨先約3/27,今天再進辦公室看行程,確定是不是可以請假,結果跟小老闆報告時,小老闆說話了,他覺得我請病假的次數太多了,可能會影響績效評核。
我請假的理由是「例行回院複診」,如果這樣不能請病假,那是請年假囉?
小老闆說他不是這個意思,該請的病假還是可以請,但平常要照顧好身體,不要臨時請病假。
天知道,如果一早頭暈眼花,我怎麼上班?就是這樣之前才會要離職,怎麼現在又來質疑我的病假?
所以我回去就請了年假,年假是我的,總可以請吧!
小老闆又急忙跑來跟我說,就請病假啊!該請的假還是要請啊!
可是我已經不開心了!至少我認為,我的請假沒有影響到工作,如果你認為我的工作受到影響,應該是談如果降低我工作影響的程度,而不是我請的病假是否得體。
G說我想太多,也許吧!但我發現自己還挺容易被激怒的,尤其是小老闆,或許我們彼此之間沒有信任,所以才會他說什麼,我都會往壞地方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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